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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七章 纨绔英杰(1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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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点物资,封存入库,乌鸦和他那些伙伴们干起来熟练得很,他们在延城的时候,虽说都是群纨绔子,二世祖,可到底也是从小跟着父辈们跑过商路的。

只不过家里富贵后,父辈们就未必再舍得让他们风沙里来去,要不然也不会逼着他们读书,试图能在都护府治下的那些地方谋个小吏职司,好摆脱胡商的身份。

像是乌鸦,就是学文不成,学武也不精,他阿耶都拿他没办法,最后随他去了,至于他那些伙伴也大底都是差不离的样子。

看着在仓库外,满脸认真的乌鸦,沈光暗自点头,这些胡商子弟并非全都一无是处,他如今麾下不缺能上阵厮杀的好汉,反倒是缺他们这些能识文断字能书会写的人。

安西这地方的读书人少得不能再少,都护府里的那些文吏书记官,大都是长安那边发配过来的,全都心心念念想着早日熬完任期,好回到关内去。

都护府里,封常清自个手下能用的精干文吏都捉襟见肘,更别说帮他了。

“郎君。”

见到沈光,乌鸦连忙停下手上的活计,他正要招呼其他同伴时,沈光挥手阻止道,“不必喊他们,某只是有些事问问你?”

“郎君询问就是,我知无不言。”

乌鸦颇为高兴地说道,能够被人信任重用,对他们这些人来说是从未有过的体验,更何况能够离开父辈们的视线,跟随郎君干一番事业,总好过回去继承家业。

“延城那里,似你们这般的还有多少人,某是说能识文断字,能书会写,最好还会些算术。”

“郎君可是问对人了,延城那里的胡商子弟,就没我不认识的。”

“郎君若是要招募他们,我自修书一封,他们必定星夜来投。”

乌鸦大包大揽道,这火烧城如今已是郎君囊中之物,又是百废待兴,他和同伴们都猜测,这火烧城说不准就会成为都护府直接辖管的城池,只要跟着郎君,他们说不定都能得个一职半官也说不准。

“你就那么肯定他们会来投我?”

沈光似笑非笑地问道,这火烧城不出意外当会落在他的手里经营,只不过他发觉乌鸦他们似乎比他更有信心。

“郎君名动延城,我等不过是胡商子弟,在郎君面前自惭形秽,似我这般厚脸皮的终究没有几个,只要郎君愿意,他们必定喜不自胜。”

乌鸦面带诚恳地拍着马屁,当然他心里确实是这般想的,莫看他们这些胡商有钱,可即便是在安西,也是隐隐为人们所嫉妒和轻看的。

大唐盛世的气度包容得下他们这些胡商,可是他们内心始终隐隐不安,因为他们所拥有的财富地位就像是在浮沙之上,所以他们渴望融入大唐,能够参加科举考试,参军入伍,而不是只能经商,奔波于丝绸之路。

这么多日相处下来,沈光自然清楚乌鸦他们心中深藏的不安和自卑感,这也是他愿意接受他们的原因,只要给他们以尊重和理想,他们的忠诚不会比汉儿们差多少,而且他们和他们背后的家族也能成为他的助力。

“那你便修书一封,就说某这儿还缺些能做事的属吏,能吃得起苦的便过来,某日后自会许他们个好前程。”

在乌鸦隐隐期盼的眼神里,沈光笑着说道,安西这儿要吸引关内的人口来落户,谈什么虚的都不好使,只有实实在在的好处才能让人们不远万里也愿意过来。

这便需要很多很多的钱,而说到赚钱这件事,还有比那些胡商更精通的么!

乌鸦看着郎君意味深长的笑容,想到那些在延城的花街柳巷里虚度岁月的狐朋狗友,自以为明白的他忽地躬身行礼道,“郎君能看得起咱们,不以我等为卑贱,我等必誓死以报。”

“说什么话呢,某这儿不兴虚的,某更看重你们做事是否踏实,只要实心任事,你们的前程,某保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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